法治零距离讯 2025年3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安徽中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8P4MX9XM)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被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
违法事实认定
经查,安徽中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检验检测业务过程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数据错误或无法复核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报告的违法事实,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公信力。
行政处罚结果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3000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合市监处罚〔2025〕60号”,罚款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强化检验检测行业监管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检验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的重要证明,直接关系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此次处罚案件释放了“零容忍”监管信号,警示相关机构严守职业底线。
行业警示与规范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活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杜绝篡改结果、漏检误检等违规行为;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为牟利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
社会监督与维权渠道
消费者及企业若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造假或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目前,该案处罚决定已生效,案件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