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佳木斯站派出所紧密协作,成功控制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为了让“老赖”无处遁形,3月20日,桦川法院与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佳木斯站派出所就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共同签署了有关协议,明确法院动态化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铁路公安将予以配合执行。
被执行人李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劳务费等共计13万余元,但在桦川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却在偿还部分欠款后,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长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司法权威造成了挑战。3月30日,当被执行人李某某在佳木斯火车站准备进站乘车时,被佳木斯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并及时通知桦川法院执行局,法院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详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李某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当场偿还现金一万元,并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后续还款和解协议。(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