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零距离讯 12月20日上午,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此次庭审由黄梅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孔齐担任审判长,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饶桂芳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庭审现场吸引了黄梅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卫健局等13家县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监局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县餐饮业及食品从业人员代表等140余人观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某自2015年起经营小吃店,为保持油条口感,每年5月至9月期间在炸油条时超量添加硫酸铝铵(明矾)。2023年7月,相关行政机关对其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油条内铝的残留量严重超标,长期食用可致食用者严重食源性疾病。随后,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并出示了一系列证据材料,指控被告人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检察机关还申请了一名法医师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从专业角度阐释了长期过量摄入铝对人体的危害。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不仅强调了法律的严肃性,还进行了法庭教育和法治宣传,警示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要遵纪守法,敬畏生命,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勇于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庭审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也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他们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此次庭审是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抓基础、强素能、提质效“个十百千”活动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发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来源: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