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超市分公司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被查处​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4-07 浏览:

  法治零距离讯近日,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芜湖乐兹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银湖分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 芜市监市罚﹝2025﹞8 - 79 号。该分公司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依法没收问题食品木糖醇花生酥。​

  依据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信息,芜湖乐兹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银湖分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该条款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此次,该分公司经营的木糖醇花生酥,经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对芜湖乐兹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银湖分公司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决定,没收物品正是不符合标准的木糖醇花生酥。​

  芜湖乐兹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银湖分公司性质为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8QKAQE1F,法定代表人为薛文华。本次处罚公示截止到 2025 年 7 月 3 日,处罚机关为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有效期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处罚,充分彰显了监管部门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同时也给食品经营企业敲响警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是保障消费者 “舌尖上的安全” 的必要举措。(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