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零距离讯 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4 月 9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 4 起煤矿违法违规典型执法案例,涵盖甲烷传感器挪移、违规组织生产、隐瞒工作面作业、串联通风等突出问题,以 “实打实” 的执法成果敲响安全警钟。
案例一:人为挪移甲烷传感器 埋下瓦斯监测重大隐患
2025 年 1 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在核查线索时,通过 300 余小时视频逐帧回溯,发现淮南市凤台县某煤矿 2024 年 10 月施工防突抽采钻孔时,人为将下风侧甲烷传感器移至上风侧,导致瓦斯超限无法及时报警断电。该行为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暴露出企业安全教育缺失、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实施经济处罚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二:通风系统未竣工违规生产 系统缺陷暗藏灾害扩大风险
陕西局执法人员在延安黄陵县某煤矿检查发现,该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尚未竣工,即在改造区域布置综采工作面组织生产,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四项。此举反映出企业法治观念薄弱、主要负责人责任落空。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并约谈煤矿及上级公司,严令杜绝 “带病生产”。
案例三:隐瞒工作面真实状况 密闭掩盖违法作业终被识破
山西局执法人员通过生产资料疑点追踪,查明长治市沁源县某煤矿隐瞒 3 个工作面真实状况,提供虚假采掘工程平面图,企图以密闭措施蒙混过关。该行为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停产整顿、经济处罚,坚决严惩 “隐瞒式” 违法生产。
案例四:掘进与采煤工作面违规串联通风 通风安全规定形同虚设
国家矿山安监局暗查暗访组与云南局联合检查发现,曲靖市富源县某煤矿掘进工作面回风违规串联至采煤工作面,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该问题反映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对 “通风三十条” 等规定执行不到位。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倒逼企业严守通风安全红线。
“此次公布的案例均为近年来煤矿违法违规的典型‘病灶’,暴露出部分企业仍存侥幸心理,把安全制度当‘摆设’。”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持续强化 “科技 + 执法” 手段,聚焦瓦斯治理、通风系统、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 “零容忍”,推动煤矿企业从 “要我安全” 向 “我要安全” 转变。
据悉,2025 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已开展异地执法、暗查暗访 1200 余次,查处各类隐患 3700 余条,停产整顿矿井 156 处。此次案例公布旨在通过 “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督促全行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从源头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