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岁女生术后脑死亡,监护医生 30 分钟未发现缺氧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4-18 浏览:

  法治零距离讯  3 月 10 日,22 岁的卢晓丹(化名)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接受输卵管堵塞微创手术后,被推入复苏室等待全麻苏醒。家属提供的麻醉记录单显示,患者血氧饱和度在 14:45 从 98% 骤降至 50%,直至 15:15 才恢复正常,期间长达 30 分钟的缺氧未被医护人员察觉。尽管经抢救恢复心跳,但患者已确诊脑死亡,目前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关键信息速览|时间| 3 月 10 日 13:30 手术开始,15:15 发现缺氧,17:06 转入 ICU |

  |地点|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琶洲院区复苏室 |

  |涉事操作| 喉罩移位导致呼吸道阻塞,监护仪报警未被处理 |

  |医院回应| 承认 “监护医生观察不到位”,涉事医生已停职 |

  |家属诉求| 要求公开道歉、追责,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

  【家属控诉】

  卢晓丹的丈夫向媒体透露,术后等待期间曾多次要求进入复苏室探视,均被护士以 “术后形象不雅” 为由拒绝。直至 17:06,医生突然告知患者 “口吐白沫、抽搐”,需紧急转入 ICU。家属提供的录音中,麻醉科主任承认医护人员对监护仪报警 “警惕性不够”,并坦言 “观察不到位是院方的痛心之处”。

  事件经过与争议焦点

  1.复苏室监管漏洞

  设备故障:复苏室监控自 2024 年起损坏,无法提供事发录像。

  规范缺失: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麻醉复苏管理标准,但广西等地明确要求每 15 分钟记录生命体征。涉事医院未按地方标准执行,30 分钟缺氧未被察觉。

  2.医院回应与调查进展

  院方称涉事医护人员具备资质,但未说明其具体职责和事发时的行为。

  4 月 17 日,医院领导首次与家属沟通,表示将 “澄清原因并追责”,但未公开涉事医生姓名。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已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但医院尚未提交材料。

  法律与行业分析

  1.责任界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若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者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过失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2.专家观点

  麻醉科业内人士指出:“全麻复苏期是高风险阶段,医护人员需持续关注呼吸、循环指标。30 分钟缺氧足以导致不可逆脑损伤。”

  法律专家强调:“监控损坏导致证据缺失,医院需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家属困境与社会警示

  1.维权艰难

  卢晓丹的丈夫表示:“我们跨市选择三甲医院,却换来终身遗憾。医院至今未正式道歉,涉事医生仍未露面。”

  4 月 1 日病例显示,患者脑电图及体感诱发电位均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预后极差。

  2.行业反思

  此次事件暴露部分医院对复苏室监管的松懈。2025 年广西实施的地方标准要求复苏室医生需具备重症执业资格,但涉事医院未达标。

  网友质疑:“监护仪报警声足以引起注意,医护人员为何充耳不闻?”

  安全提示患者家属:

  手术前确认医院复苏室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术后密切关注医护人员对生命体征的监测频率。

  医疗机构:

  严格执行地方麻醉复苏管理规范,确保每 15 分钟记录生命体征。

  定期维护监控设备,避免关键证据缺失。

  【后续追踪】

  目前,卢晓丹的家属已委托律师团队介入,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将于近期公布。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呼吁医疗安全监管的全面升级。

  (本文信息综合自澎湃新闻、极目新闻及医院通报,部分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