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治文化:探寻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交融共生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1-08 浏览:

  日本学者冈田朝太郎在百年前的京师法律学堂演讲时指出:“一国司法制度的优劣,实体法(刑法、民法)与形式法(民、刑诉讼法)各占半壁江山。”我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先驱沈家本同样强调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紧密关系:“法律之道,因时而变,刑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体不全,则立法宗旨不明;用不备,则行法实效难收。”这些跨越时空的智慧,至今仍对我们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它们不仅凸显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在构建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还揭示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托的密切关系。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正是如此,它们如同天平的两端,既紧密相连又相互制约,共同构筑起刑事法治的坚固基石。

  追溯历史,世界各国法律发展的早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往往一体共生。例如,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均为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的典范。然而,随着社会日益复杂和法律体系的不断演进,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逐渐从早期的合体形式中分离,发展成为彼此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1808年,法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刑事诉讼法》,此后,德国等欧洲国家纷纷效仿,逐渐形成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分离的立法模式。

  中国的法律演进亦呈现出类似的轨迹。从周代的《吕刑》、战国的《法经》,到《唐律》及其后封建社会的历朝刑律,均是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合体。晚清政府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虽未正式颁行),应是我国刑事程序法独立成典的最初尝试。此后,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条例》以及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均采用刑事程序法从刑事实体法中分离的立法模式。

  与法律体系的变迁相呼应,刑事法学科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1764年,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近代意义上刑事法学科的诞生。该书不仅涉及刑法核心议题,还涉及刑事诉讼关键内容。随着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分立以及知识领域的分化,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分别获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然而,由于实体与程序在实现刑事正义中的相互依赖,研究刑法的人必须研究刑事诉讼法,同样,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人也必须研究刑法。因此,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融合研究在域外颇为普遍,许多学者既是刑法学家也是刑事诉讼法学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蓬勃发展。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法治重建中率先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国内的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如专业学会的分别组建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分别设立,导致两个专业间的隔阂加深。尽管“刑事一体化”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刑法学界与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沟通,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受限于我国法学教育和学科设置的传统框架,实质性进展并不明显。

  当前,在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上,有两个问题尤为值得我们关注。一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同步,导致两者间的不一致甚至冲突。例如,“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后,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表述延迟调整;又如,刑法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后,刑事诉讼法至今仍未设置专门的诉讼程序。德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尽管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修订步伐并不总是完全对称,但在多数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变革呈现出相互连接、彼此呼应的特点。

  二是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对域外理论的偏好不同,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立法产生不同影响。刑法学研究更青睐于大陆法系尤其是德日刑法理论,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则更青睐于英美法系,这导致刑事实体法(学)与刑事程序法(学)在理论和实务方面渐行渐远。例如,刑法学者力倡德日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而刑事诉讼法学者则注重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理论。这种差异可能导致两者在内在上出现紧张关系。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学理论和刑事诉讼法学理论要内化为一体,在对域外知识的借鉴和思维方面也应保持方向一致。

  陈妍茹博士所著《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及适用研究》一书,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叉研究领域的又一力作。该书兼顾宏观与微观,在阐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聚焦于刑事审判的核心环节——定罪与量刑,深入探讨了两者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交错适用关系。同时,该书区分应然与实然,既强调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协同关系,也列举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此外,该书还注重定性与定量,通过收集大量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作为研究样本,深入探讨了定罪与量刑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并提出了完善量刑证据制度的宝贵建议。

  当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正处在一个活跃的时代,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也空前繁荣。时代呼唤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深度融通以及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通力合作。期待陈妍茹博士的这一著作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为更好地实现刑事正义这一崇高目标贡献力量。

  *本文系作者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及适用研究》一书所作序言,刊发时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