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零距离讯 3 月 2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对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进行全面部署,旨在积极响应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党中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来,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精心制定《检察机关开展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工作方案》,并于 3 月 26 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年度重点任务。各级检察机关需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两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工作。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监督时,将严格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秉持 “两个毫不动摇” 方针,对侵犯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做到同责同罪同罚。通过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重点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坚决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完善涉企冤错案件纠正机制,避免办案与利益挂钩。同时,检察机关勇于自我监督,直面并解决自身履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是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部分,将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密切协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解决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内部将树立 “一盘棋” 意识,运用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等机制,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四大检察” 协同发力。最高检与省级检察院将加大重大案件交办力度,加强办案督导,保障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围绕 11 个方面重点任务,运用 “四大检察” 职能,精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突出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推动涉企刑事 “挂案” 清理;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挥民事、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 “查扣冻” 涉企财物的监督,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刑反向衔接;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探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在涉企案件中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