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轨,驱动全面深化改革新引擎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2-19 浏览:

  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为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深刻阐述,为法治轨道上的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在新征程上,司法行政机关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内在联系,更好地发挥两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双轮驱动作用。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法治与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法治与现代化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论断和重大部署,引领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进展,书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要深刻理解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则要求。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均强调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这些论述揭示了改革与法治、法治与现代化关系的内在逻辑,将我们党对这一关系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要深刻理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任务。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了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二十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彰显了党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要深刻理解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措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系统工程,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目标。二十届三中全会细化了这一部署,明确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各领域的应用,以法治化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更好适应。

  要深刻理解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科学方法。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的改革经验,强调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拓展法治作用空间。这一总结将推动改革与法治相互促进,更好转化我国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

图为2025年1月16日,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为群众上门办理公证事项

  二、牢牢把握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坚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把握宝贵经验和原则要求,确保改革方向正确。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也是改革的根本保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实现了改革与法治的同步并进。进一步深化改革涉及广泛利益调整,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特别是在凝聚共识、排除阻力、巩固成果上,需要党中央的统一指挥。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价值追求。改革与法治必须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需将人民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司法部在公证体制改革中,针对办证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提升了服务质量。新征程上,我们将进一步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基本国情。我国国情复杂,探索改革与法治必须立足这一基本国情。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需坚持守正创新,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要坚定法治自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坚持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战略目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改革与法治是战略举措。新时代我们党依靠改革注入动力、依靠法治划定红线,确保了社会的生机与秩序。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需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协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三、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需将法治服务各领域改革与深化法治自身改革贯通起来,推进重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要创新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提升立法质效。政府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深入分析立法需求,科学安排立法项目,以良法善治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立法模式和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信息平台,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图为12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联合人民法院在庐阳实验小学开展“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

  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需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完善审查制度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增强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要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法治建设需抓前端、治未病。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实做细罪犯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需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要推进法律服务体制改革,提高法律服务质效,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满足涉外实务领域需求。

  要一体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与开放相伴而行。要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供给,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提高维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能力。要深化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务实合作取得新成效。